从5月开始,重庆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,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2类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13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据悉,为加强重庆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,重庆市政府建立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,由国土房管局牵头,工商局、物价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重庆银监局、公安局、通信管理局和城建开发办等部门组成。各部门将分工协作,联合打击相关违法违规销售行为。
根据工作要求,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2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13类违法违规行为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。其中,捂盘惜售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变相销售、购房“零首付”、场外配资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。违法违规开发商和中介将纳入“黑名单”联合惩戒。
近日,国土资源部印发《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“中梗阻”问题的通知》,要求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“中梗阻”问题。
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,一些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显现,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全面启动到规范运行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,出现了部门衔接不顺畅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。为此,国土部将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,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“中梗阻”问题,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。
《通知》要求对五方面工作展开全面排查。一是部门衔接方面。是否存在国土部门与规划、建设等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,原登记资料尚未移交到位,信息和相关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共享,存量数据未有效整合,导致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来回跑的问题。二是政策执行方面。是否存在对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,要求不明确,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。三是办事效率方面。是否存在业务流程复杂、办理速度慢、效率低等问题。四是登记能力方面。是否存在由于交易频繁,工作人员不足,办事场所局限,登记机构现有办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要问题。五是历史遗留方面。是否存在房屋已经颁发所有权证,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、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、超出批准范围,导致房屋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。
与此同时,《通知》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。一是加强部门沟通衔接,完成登记资料移交,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,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。二是系统梳理划拨土地上房屋建设及转让政策规定,明确标准和办理流程,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登记。三是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法规规范,简化办事环节,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,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。四是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,增加或扩大办事场所,推动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,提高服务效能。五是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,列出问题清单,提请政府专项研究解决。
“你觉得这房子好?我可不觉得。”“你不觉得好,你走呀!”随着“砰”的一声关门,争吵声消失了,但孩子哇哇的哭声却一直没停。
这是上周末北二环一个小区里传出的争吵,这对小夫妻自从春节后搬到这里,已经不知吵了多少回,以至于邻居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。据了解,很多“虎妈虎爸”花大价钱在重点学校附近买房,初衷是想力所能及地给孩子最好的教育。但事实上,很多家庭“卖大买小”、“卖新买旧”后发现,不仅生活环境变了,家庭生活乱了,现在还面临着校区摇号、房价下调等不确定因素。焦虑,是他们的普遍心态。
5月4日开始,南京市房产局首开先例在全国启动了网上购房证明,不仅大大提高了开具效率,只要2分钟就能完成原来几个小时的事情,而且有效时间也加长,从90天变成了180天。据南京市政务办统计,截至5月4日晚间6时,在线张。
根据南京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介绍,5月4日在线申请购房证明的人高达近6000人,开出1238张。而从南京限购政策以来,南京ayx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开出购房证明日均550张,这个量是原来日均数量的2倍多。而原来全市9个网点一天靠人工收材料核对开出的纸质证明,火力全开,最多开出的总数在1100张左右,而现在的在线开具,一天就成功开出了全市的总量。
自今年年初开始,工商部门加大了对无照经营和“开墙打洞”商户的清理力度,疏解整治初见成效。7日,记者从顺义区工商分局了解到,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已经形成了“发现-上账-取缔-销账”的闭合路径,做到台账数据准确、完整和实时更新。为了防止违法经营“死灰复燃”,将引入信用监管机制,加大对为非法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的“房东”的联合惩戒力度。
据统计,截至4月19日,无证无照经营台账中,顺义区累计挂账2175户,取缔销账759户,驱散1867人,销账率34.9%;“开墙打洞”行为挂账158处,处理销账34处,驱散115人,销账率21.52%,已完成全年区级任务目标的40%。
下一步,顺义区工商分局还要将信用监管、信用惩戒制度引入专项整治工作中,特别是加大对为非法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的“房东”的联合惩戒力度,着力清除违法经营存在的土壤,让违法失信者“寸步难行”,从源头上增加非法经营的成本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